2009年7月22日星期三

九成雷曼迷債投資者: 可取回六成本金


九成雷曼迷債投資者: 可取回六成本金
日期: 2009-07-22 HKT 18:59

證監會與雷曼迷債分銷銀行達成和解方案。

二萬九千多名客戶相當於購買迷債整體客戶的九成,將獲最少六成本金回購,當中大部分更可獲得達七成的本金回購。

證監會表示,這個方案是合理。

金管局表示,若苦主接納,有關個案將不會再調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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