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17日星期五

何賢通: 按證券及期貨條例審批雷曼迷債無問題


何賢通: 按證券及期貨條例審批雷曼迷債無問題
日期: 2009-07-17 HKT 11:10

立法會雷曼迷債小組傳召證監會企業融資執行董事何賢通出席研訊。

他指出,審批迷債銷售章程及宣傳單張時由一個最少3人組成的小組負責,達到互相制衡及監察。

審批過程如發現任何問題,小組成員會跟他商討。

不過,何賢通提到,他上任後3人小組一直未有跟他直接討論文件審閱的事,他指出,上任前證監會已審批過28個雷曼迷債系列,小組已經有處理經驗,而他翻閱過大量已審閱的文件,認為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並無問題。

何賢通提到,在審批迷債宣傳單張及廣告時,著眼點是有無警告字句及如何聯絡中介人。

他認為,中介人有責任向客戶解釋風險及了解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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