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25日星期一

金管局: 債券基金投資方向有一定規限


金管局: 債券基金投資方向有一定規限
日期: 2009-05-25 HKT 13:14

在立法會一個研究政府發債的小組會議上,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鄭恩賜表示,設立債券基金的目的是支付利息、發債相關費用及償還本金,受制於有關發債目的,基金只能投資有價的證券為主,較難購買欠缺流動性的固定資產。

金管局市場發展署理主管何漢傑亦表示,債券基金投資方向有一定規限。

鄭恩賜又表示,發債初期有 12名債券交易商是較為合適,並會在發債後兩年作檢討,包括檢討市場參與者的投標情況及交投表現。

對於發債規模,他說,已參考過市場意見,認為初期發債規模介乎100-200億元,往後發債多少則未有定案,相信要待立法會通過發債決議案後,跟市場參與者商討後才確定規模。

網誌封存